联系越航物流
全国服务热线:400-000-3319
电话:0755-29999303
QQ:2355824334
邮箱:2355824334@QQ.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怀德翠岗五区32栋
- [2014年08月28日10:34] 关于商业发票申报的准确要求
- 尊敬的客户: 接服务商通知,近期各国海关严格查验所有进口货物随货发票,严厉打击品名申报不全、错误申报品名、货物价值低报等申报问题,要求随货发票必须详细申报货物内容,且与实际货物相符。即日起,请各代理务必加强审核所有交寄货件的资料信息是否完整及正确,如服务商查获发票未正确详细申报,货物将被服务商截扣,并且强制要求发货人安排取回,由此产生的提货运费,由发货人承担。
- [2014年08月28日10:31] 香港FedEx货件的随货发票内容不可出现任何中文字样
- 至各大商家: 你好! (1)接香港FedEx通知,自2014年8月19日(即明天起),所有香港FedEx货件的随货发票(供目的地清关使用)内容不可出现任何中文字样,否则将会退件。请及时通知贵司客户按此要求提供,避免发票内容出现中文字样导致退件等问题,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2014年08月28日10:24] 关于寄运附带电池货物的操作要求
- 至各大商家: 你好! 接香港服务商通知,关于寄运所有附带电池的货物,必须遵从以下操作规定: 1:一票货物只能寄运同一类型电池包装指示的货品,如一票货物存在不同电池包装指示(PI966、PI967、PI969等等),必须分票寄运;并请一定在交接运单和清单上备注好带电类型。如:PI966(配套电);PI967(内置电);PI965(纯电池)举例:如1票2件的货物,一箱货物是内置电池的手机(即PI967),一箱是配套电池的对讲机(即PI966),二件货物必须分为二票寄运。
- [2014年08月28日10:19] 关于香港Fedex通知所有寄往厄瓜多尔的要求
- 至各大商家: 接香港Fedex通知,即日起所有寄往厄瓜多尔的包裹,随货运单及商业发票必须注明收件人身份证号(ID number)/ 进口商号码(Importer number),否则货物到达当地后,将被暂扣当地海关,直至收件人提供相关清关资料后才进入清关程序。
- [2014年08月28日10:16] 包括“金”等贵金属物品禁寄
- 至各大商家: 接香港DHL反馈,近期印度尼西亚及孟加拉国海关查获违禁品中包括“金”等贵金属物品由货代等途径发出,企图隐暪申报或将其隐藏于物品,主要从东南亚等地包括香港寄出。我司再次严格强调:“金”等贵金属属于违禁品,我司所有渠道禁止托运,请贵司加强货物检查力度杜绝一切违禁品,谢谢。
- [2014年08月28日10:12] FED-MOB渠道的澳州件必须供付款证明和原始工厂的LOGO发票
- 至各大商家: (1)重点留意:关于走我司FED-MOB渠道的澳州件,客人低申报很严重,我司要求提供付款证明和原始工厂的LOGO发票,但部分客人恶意更改付款证明上的数据,造成与收件人在当地向海关申报的价值相甚大!由此海关认为客人有欺骗行为,从而产生罚款或停止账号,我司在此严重申明:请一定确保提供的数据的真实性,务必保证到寄件人的发货发票与收件人提供给海关的发票是一致的,否则产生任何海关罚款或账号停止,造成的损失均由发货人承担。
- [2014年08月28日10:09] 香港FedEx印度清关要求
- 至各大商家: (1)接香港联邦通知:出口至印度的货件有如下清关要求: 1、单票重量低于70KG,且申报价值低于100000印度卢比的货件按快件清关模式; 2、单票重量超过(含)70KG,或申报货值超过100000印度卢比的货件,需做正式清关; 3、如申报价值与实际不符,海关将会重估货物价值。
- [2014年08月28日10:04] 移动电源产品要求
- 至各大商家: (1)移动电源产品: A、移动电源(Power Bank)有两个“V”数值,分别为Input值和Output值,请留意移动电源“V”数值是以Input值为准计算WH值。(注:WH=V x Ah) B、UPS不接收汽车使用的移动电源货件,此类货件WH数值超过100Wh,请贵司立即停止接收,并落实操作做好100%查验,避免有更改或低报WH值的电池货件。
- [2014年08月28日10:02] 香港DHL印度包裹清关要求
- 至各大商家: 接香港DHL通知,所有寄往印度(India)的包裹在抵达印度海关清关前,收件人需要通过网站上传KYC文件及清关委托书POA,如收件方未能及时向当地海关提交以上文件,货物将在抵达印度海关后扣留,直至收件方提交以上资料才能进入正式清关流程。
- [2014年08月28日10:00] 关于出口货件包装的要求
- 至各大商家: 尊敬的代理,您好! (1)托盘包装:目前存在部分客户把一票多件的货物,码在卡板上,用固定膜缠绕成一件发货寄运,货物出口时我们只能把货物的运单和随货文件贴在固定膜上安排中转,货物到达服务商仓库或在中转的途中,由于各种原因,固定膜可能会损坏或松脱,货物就会散成多件,而货上的运单和随货资料也就脱落而丢失,货物则成了无法辩认的无主货,此情况会造成货物遗失。
- [2014年08月28日09:42] 香港DHL卡塔尔货件海关最新的进口清关规定【2014(速递)字第33号】
-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L通知,即日起,所有进口卡塔尔货件,当地海关实行以下最新的进口清关规定: (1)货物的计费重量超过100公斤(包含等于100公斤)且收件方为公司,当地海关规定货件需要以正式清关方式进口,同时发货人随货必须提供正本的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igin)和正本发票(original invoice),正式清关程序需时约2-3工作天或以上;
- [2014年08月28日09:37] 关于“UL”、“RU”商标问题的通知【2014(客)字第37号】
- 尊敬的代理,您好!目前深圳海关严厉打击侵犯美国安全认证标志“UL”、“RU”商标行为(“UL”、“RU”商标权是属于美国UL安全实验所,且美国UL安全实验所已向中国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发货人(一般贸易报关的经营单位)必须得到美国UL安全实验所授权,方能生产或寄运带有“UL”、“RU”商标的产品,否则属于侵权违法行为。目前深圳海关一经查有货物或包装带有“UL”、“RU” 商标,即会对货物扣关处理,并通知商标持有人确认是否得到有关授权,一经被确认为侵权行为,货物将被深圳海关充公,且对发货人(一般贸易报关的经营单位)处以罚款,海关将会直接向发货人收取罚款,如发货人(一般贸易报关的经营单位)不予配合海关支付相关费用,海关直接强行要求报关公司或发货人代理承担,我司将直接向发货人代理征收相关费用。
- [2014年08月28日09:34] 电动车超大功率电池出货方案【2014(速递)字第31号】
- 至各大商家: 即日起,我司正常渠道停止接受寄运所有电动代步设备(电动单车,电动单轮车等等),且明确声明,我司禁止寄运所有电池功率超过100瓦时的电池类货物。请发货人务必确保随货资料的内容真实有效且与实际货物相符。否则,如果转运途中被发现资料内容虚假或与实际货物不符,所产生的后果一律由发货人承担,而我司还将向发货人收取每票不低于RMB5000的风险补偿金,并保留对发货人追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