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超大功率电池出货方案【2014(速递)字第31号】
至各大商家:
即日起,我司正常渠道停止接受寄运所有电动代步设备(电动单车,电动单轮车等等),且明确声明,我司禁止寄运所有电池功率超过100瓦时的电池类货物。请发货人务必确保随货资料的内容真实有效且与实际货物相符。否则,如果转运途中被发现资料内容虚假或与实际货物不符,所产生的后果一律由发货人承担,而我司还将向发货人收取每票不低于RMB5000的风险补偿金,并保留对发货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超大功率电池(超100W功率):不管是内置还是纯电池,我司所有UPS、DHL、FED均不接受,请联络我司业务咨询TNT相关高端产品线路。
越航物流速递中心
2014年5月21日
0755-2999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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